2007129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了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,從此台灣的有機界踏上一個新的紀元。在此之前,台灣的有機農產品只有"規範"作約束 (CAS 有機農產品生產規範」),且只有針對農作物,對於一般我們生活所需的各式加工品、畜牧品、水產品都未作任何的規範,也因此台灣的有機業在過去陷入一個混亂的局面。

因為不論有機成分的多少,或甚至沒有,也不論加工過程中是否有"不有機"的做法,業者都可隨意的在品名上加上"有機"二個字。而這樣的混亂,也間接的造成了消費者對"有機"的不信任。

另外就是關於畜牧品或水產品,我們經常可以看到"有機雞蛋"或是"有機肉",但其實除了進口的以外(許多其他國家都有針對畜牧品、水產品作有機認證),這些號稱有機的畜牧品或水產品都不是真的,但也因無法可管,所以這樣的亂象一直持續發生中。


直到2007129"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"通過後,農委會根據此母法制定了子法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」、「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」。

這次的新法,涵蓋了有機農產品、有機農產加工品、有機畜牧品、進口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,也對執行有機認證業務的機構做出需符合國際標準的驗證的規範。

但遺憾的是,水產品、化妝保養品還是未納入。再者,此法是針對"農產品",所以,不論農場或是商店裡的有機產品的比例多寡,使用"有機"做為農場名或商店名也不受規範。

但總的來說,這個新法還是提供了業者跟消費者比以前更多的保障,我們還是可以拍拍手的。


2007年新法通過後,也給了兩年的緩衝期,也就是訂在2009129日正式執行。所以在此之前,消費者在店家選購有機農產品會看見的四個標章會被新的標章取代。

舊標章(適用於2009.1.31日前生產的有機農產品)  
  

新標章(適用於2009.1.31日後生產的有機農產品、有機農產加工品

而以前加工品上沒有政府認可的有機標章的情形,也會獲得改善。凡於2009131日後製造的有機農產品、有機畜產品、有機農產加工品都應該要有新的有機標章,否則便不能稱為有機。

下面我們為您做一個簡單的表格說明,讓您更清楚了解台灣有機法令涵蓋的範圍。我們並將歐盟國家列入比較,以作為台灣有機法進步的參考。

O: 有法可管 X: 無法可管

   舊規範  2009年執行的新法  歐盟國家
農產品  O  O  O
農產加工品  X  O  O
畜牧產品  X  O  O
水產品  X  X  O

化妝、保養品

 X  X  O
以有機為名的商店、餐廳、農場...  X  X  O
進口農產品、農產加工品  X  O  O

另外針對進口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的部分,我們也為您整理出通過台灣認可的國家及其標章如下。值得注意的是,美國及日本這兩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國家尚未通過政府的審核。

歐盟  英國  法國  奧地利 丹麥 芬蘭 荷蘭  德國   義大利 瑞典 盧森堡 希臘 西班牙 愛爾蘭 比利時 紐西蘭  澳大利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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