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不論有機成分的多少,或甚至沒有,也不論加工過程中是否有"不有機"的做法,業者都可隨意的在品名上加上"有機"二個字。而這樣的混亂,也間接的造成了消費者對"有機"的不信任。
另外就是關於畜牧品或水產品,我們經常可以看到"有機雞蛋"或是"有機肉",但其實除了進口的以外(許多其他國家都有針對畜牧品、水產品作有機認證),這些號稱有機的畜牧品或水產品都不是真的,但也因無法可管,所以這樣的亂象一直持續發生中。
直到2007年1月29日"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"通過後,農委會根據此母法制定了子法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」、「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」。
這次的新法,涵蓋了有機農產品、有機農產加工品、有機畜牧品、進口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,也對執行有機認證業務的機構做出需符合國際標準的驗證的規範。
但遺憾的是,水產品、化妝保養品還是未納入。再者,此法是針對"農產品",所以,不論農場或是商店裡的有機產品的比例多寡,使用"有機"做為農場名或商店名也不受規範。
但總的來說,這個新法還是提供了業者跟消費者比以前更多的保障,我們還是可以拍拍手的。
2007年新法通過後,也給了兩年的緩衝期,也就是訂在2009年1月29日正式執行。所以在此之前,消費者在店家選購有機農產品會看見的四個標章會被新的標章取代。
舊標章(適用於2009.1.31日前生產的有機農產品)
新標章(適用於2009.1.31日後生產的有機農產品、有機農產加工品)
而以前加工品上沒有政府認可的有機標章的情形,也會獲得改善。凡於2009年1月31日後製造的有機農產品、有機畜產品、有機農產加工品都應該要有新的有機標章,否則便不能稱為有機。
下面我們為您做一個簡單的表格說明,讓您更清楚了解台灣有機法令涵蓋的範圍。我們並將歐盟國家列入比較,以作為台灣有機法進步的參考。
O: 有法可管 X: 無法可管 化妝、保養品 歐盟 英國 法國 奧地利 丹麥 芬蘭 荷蘭 德國 義大利 瑞典 盧森堡 希臘 西班牙 愛爾蘭 比利時 紐西蘭 澳大利亞
舊規範
2009年執行的新法
歐盟國家
農產品
O
O
O
農產加工品
X
O
O
畜牧產品
X
O
O
水產品
X
X
O
X
X
O
以有機為名的商店、餐廳、農場...等
X
X
O
進口農產品、農產加工品
X
O
O
另外針對進口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的部分,我們也為您整理出通過台灣認可的國家及其標章如下。值得注意的是,美國及日本這兩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國家尚未通過政府的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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